各位读者:
为营造整洁有序的阅览环境,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图书馆拟对读者滞留的个人物品进行全面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
(一)自行清理时间:即日起至5月25日;
(二)图书馆清理时间:5月26日起不定期。
二、清理范围
(一)全馆公共区域(除已办理预约手续的自习座位、置物架)
三、清理物品
滞留在清理区域内所有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学习资料等。
四、清理要求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勿在清理区域继续放置任何个人物品,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并于5月25日闭馆前将所有个人物品带走;
(二)自5月26日起滞留于清理区域的个人物品将被视为无主物处理;
(三)请于5月25日前将图书馆西南处301、401室内的个人物品取走。逾期仍存放于301、401室的个人物品将被视为无主物处理;
(四)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馆取走个人滞留物品,请于5月25日前联系图书馆二楼业务办公区204办公室(027-84791958),图书馆将做暂存处理,6月15日前仍未取走的,按无主物处理;
(五)个人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损毁、被冒领等情况,由本人承担。
(六)即日起读者个人物品清理事宜以本通知为准。前期发布通知不再执行。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