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为营造整洁有序的阅览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图书馆拟对长期滞留在自习区窗台上的读者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存放。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行清理时间:即日起至5月11日;
(二)图书馆清理时间:5月12日起不定期。
二、清理范围
长期滞留在3至5楼自习区窗台上的所有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学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一)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离馆时及时带走个人物品;
(二)图书馆3至5楼自习区置物架以及3楼西南处301室暂作为集中存放未认领个人物品的自助区域;
(三)5月12日起图书馆将不定期进行清理,个人物品将集中存放于3至5楼自习区置物架或3楼西南处301室;
(四)个人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损毁、被冒领等情况,由本人承担。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25年5月6日